12356澳网关于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通知
作者: 编辑: 时间:2024-05-16 点击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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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: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(厅字〔2018〕23 号)精神,切实抓好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》(教科信〔2024〕2号)和《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》(教科信〔2024〕3号)在学校落地实施,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通知》(鲁教科函〔2024〕19号)要求,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24年5月至6月集中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总体要求,深入学习宣传《指导意见》、《实施细则》精神,重在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,重在抓好贯彻落实执行,重在遵纪明规守底线,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、强化学术不端问题治理,构建健康的学术生态,培育创新文化,涵养优良学风,更好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。
二、健全组织机构
12356澳网成立由党委书记、院长任组长,教务与科研处、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科研诚信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。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教务与科研处,由教务与科研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。各部门成立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专项工作组,负责组织落实好本单位的相关工作。
三、组织方式及工作安排
(一)强化宣传教育
各部门要在5月份集中举办“科研诚信宣传月”主题活动,主题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召开1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专题会议,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(学习资料见附件1),研究制定有关落实举措;面向师生组织1场科研诚信教育宣讲会或研讨会或警示教育会;组织教师签署《科研诚信承诺书》(2023年已经签署过的,可不再重复签订);将科研诚信教育融入党纪学习教育、主题班会等工作环节中,警示教育师生遵纪明规守底线,严防学术不端行为发生。
(二)严查不端行为
各部门在前期开展撤稿科研论文自查工作的基础上,对2021年1月1日以来撤稿的科研论文进行“回头看”,重点看调查、认定、处理程序是否严谨规范。对新发现的学术不端问题,要及时报告,并按照程序开展相关调查工作。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责任人,学校在作出学术不端认定和处理的基础上,还将按照责任人不同身份,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、制度对其作出处分处理或向有关方面提出处分处理的建议。
(三)强化监督管理
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学风建设机构、学术规范制度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建设,开展常态化的科研诚信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工作,及时在本部门网站发布最新工作要求和警示案例。
四、工作要求
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,切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,要确定责任人,压实工作职责,建立详细的科研诚信工作流程,细化工作措施和整改方案,建立健全长效机制,确保责任落实到岗位、到个人。
请各部门于2024年6月21日前,将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总结报告(附件2)、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专项工作组名单、“科研诚信宣传月”主题活动统计表(附件3)、科研诚信承诺书(附件4),纸质版请加盖本部门公章报至教务与科研处蒋茂东办公室,同时报送电子版。在自查自纠过程中,如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,第一时间报送相关线索。
教务与科研处
2024年5月13日